关于心理咨询(二)|咨询保密原则

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同学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同学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来说,来访同学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露给心理中心意外的非专业人员。

凡是能接触到来访同学的个人资料和会谈信息的咨询师及中心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为保障服务质量,在隐去可识别身份的信息后,来访同学的案例信息可能被用于本中心研讨和督导,所有参与人会承诺保密;所有案例相关信息运用都需遵守专业伦理规范。


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

1.来访同学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

2.来访同学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

3.为了能更好的帮助来访同学,咨询师提出个案讨论或申请督导,须征得来访同学同意后,隐去来访同学的个人化信息后进行提报,且仅限专业场合。

这些信息的透露只限于必要的、有关的和能作证的信息。

1.为了后续跟踪咨询结果,需要把来访同学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人等信息登记在案,这些个人资料只于心理咨询中心的管理,不会透漏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

2.如果咨询中心或咨询师需要对会谈进行录音或录像时,需征得来访同学同意。

3.心理咨询不能代替药物治疗,请来访同学严格按照医嘱使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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