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1)47号
关于聘任刘忠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部门:
经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刘忠同志已取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经研究决定:
聘任刘忠同志为高级会计师。
聘期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