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刘忠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校发(2011)47号

 

关于聘任刘忠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部门:

经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刘忠同志已取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经研究决定:

聘任刘忠同志为高级会计师。

聘期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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