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1)4号
校属各部门:
按照上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续聘下列48名同志各类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人员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如下:
1、高级职务:(9人)
高级讲师:刘长林、杨 杰、李东文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嵇步春、朱 年、裴永桢
高级政工师:孙建军
高级会计师:姜行丹
副研究馆员:刘长凤
2、中级职务(22人)
讲 师:张开泉、刘永云、季 琴、汪与晴、王 永
张明星、杨福华、肖德军、胡 明、陈权明
张海震、王 磊、徐 岚、赵 懿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吴 华、秦 虹、潘恩骥
会计师:刘 忠
政工师:董元良
馆 员:陈 庆
主管护师:傅伊珊、徐晓舟
3、初级职务(17人)
助 讲:蒋丽丽、鲁 宁、吉翠花、王 蕾、顾 荃、陈仟华、魏晓丽、吕玉洁、蓝荣云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贾玉霞、华 健、郭 兰、吴 健
助理会计师:陈月萍、戚玉勤、王明涛
助理工程师:皇甫红祥
上述人员聘期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注:褚莹、成俊、马萍、焦枫、苗洪敏、王林因暂无教师资格证缓聘,待取得证书后聘任。
二O一一年二月廿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