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科室:
2024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好作风建设,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预防和制止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在节假日期间反弹,坚持抓早抓小,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切实履行责任。各支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清廉过节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实,以实际行动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酒驾、醉驾;严格执行《扬州生活科技学校党员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若干规定(试行)》,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各种自媒体散播不良信息。
二、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要求,自觉抵制讲排场、搞攀比,杜绝餐饮浪费等不良风气。
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校纪委将采取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学校纪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举报电话是:0514-80827787。
中共扬州生活科技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