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一年度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
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人事代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组织
2011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高洪树同志任组长,李东岩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袁建中、聂阳、张开泉、张海震、刘忠、刘长林、董元良、杨杰、嵇步春。下设年度考核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组织人事科),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考核范围
在岗的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人员只写考核评语,不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原则和方法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突出实绩的考核原则,体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的力度,采取分级考核、统一测评、述职述廉等同时进行的办法和突出主管领导考核评价作用的考核方法。
四、考核内容
以各岗位考核办法为依据,围绕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目标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重点突出工作实绩,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五、部门考核人员范围
1、教务处:负责有教学任务的人员进行考核。
2、学生处:负责对班主任人员进行考核。
3、部 门: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考核。
4、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体人员综合考核。
六、各岗位考评分值
根据人员岗位职责不同,分值设置不同,本次考核实行百分制。
1、专职教师:部门考评占20%;教学工作考评占40%;考核领导小组占40%。考核表见附件1。
2、专职教师中有班主任工作者:部门考评占20%;教学工作考评占20%;班主任工作考评占20%;考核领导小组占40%。考核表见附件2。
3、固定岗人员中有教学任务和班主任工作者:部门考评占30%;教学工作考评占15%;班主任工作考评占15%;考核领导小组占40%。考核表见附件3。
4、固定岗人员中有教学任务者:部门考评占40%;教学工作考评占20%;考核领导小组占40%。考核表见附件4。
七、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 任 人 |
2011年12月15日 |
传达学习考核文件 |
组织人事科 |
12月16日~12月21日 |
个人小结、填写考核表格、并将小结及业务成果报组织人事科 |
教职工个人 |
12月22日~12月30日 |
各部门依据相关文件考核并汇总考核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部门内有两名以上人事代理人员(含两名)考核得分要有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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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6日下午 |
民主测评 |
考核组 |
2012年1月上旬 |
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
考核组 |
1月上旬 |
公示、反馈考核结果 |
考核组 |
1月中旬 |
确定考核等次,签写考核意见 |
校 长 |
1月中旬 |
上报考核结果、考核总结 个人考核表归档 |
组织人事科 |
八、考核等次及结果的使用
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1、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在前三名者评为优秀,享受考核奖金。并作为优先提供学习培训、职评等的重要依据。
2、未完成招生任务者不得评为优秀。
3、年度考核排名第一年在最后两名的人员,进行戒免谈话,制定整改意见,如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在最后两名者,聘用合同未到期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者不再续聘。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即视为自行要求解聘。
九、考核纪律
1、端正考核态度,积极参加并认真做好各项考核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做好个人小结,按时填写考核登记表。
3、客观公正地对待民主考评,本着对工作、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考评分。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4、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者,可按考核程序申请复核或申诉,不得无理取闹。
5、严肃考评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对考核活动中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十、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1、《人事代理考核表(专职教师岗)》
2、《人事代理考核表(专职教师岗中有班主任工作者)》
3、《人事代理考核表(固定岗人员有教学任务和班主任工作者)》
4、《人事代理考核表(固定岗人员有教学任务者)》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