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2022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坚持抓早抓小,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现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切实履行责任。各支部、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具体办法》精神;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党员、教职工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全校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把清廉过节各项要求落细落实,以实际行动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酒驾、醉驾,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节日期间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各种自媒体散播不良信息。

二、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带头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自觉抵制讲排场、搞攀比,杜绝餐饮浪费等不良风气;节日期间认真踏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填报防疫个人相关信息,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高质量做好2022级新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和防控。纪检监察室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抽查、明察暗访;支部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到常提醒、勤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类问题和偏差。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严肃追责问责,营造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环境。

学校纪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电话举报:15861310300; 信件举报:办公楼一楼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中共扬州生活科技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9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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