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周硕婷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按照上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新聘下列十位同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高级职称(1人)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条件,聘任周硕婷同志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从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中级职称(4人)
根据苏煤安人培(2012)1号文件精神,聘任王蕾、鲁宁、吉翠花、顾荃四位同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四位同志聘期从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初级职称(5人)
1、根据学校初级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审结果,聘任赵丽颖、吴伟薇、居万春三位同志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上述三位同志聘期从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条件,聘任王林、颜旭两位同志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从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