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厅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盯重要节点,坚持抓早抓小,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现将三节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切实履行责任。各支部、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尤其是要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全校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把清廉过节各项要求落细落实,以实际行动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酒驾、醉驾,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节日期间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各种自媒体散播不良信息。
        二、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带头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自觉抵制讲排场、搞攀比,杜绝餐饮浪费等不良风气;认真踏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实事求是填报防疫个人相关信息,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和防控。校纪委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抽查、明察暗访;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严肃追责问责,营造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环境。
       学校纪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电话举报:0514-80827787; 信件举报:办公楼一楼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中共扬州生活科技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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