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消毒制度

一、开窗通风制度

1.按照《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规定,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学习场所每小时需要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

2.各班级设立卫生委员,专人做好教室门窗开关通气工作,并负责做好记录,每周交医务室检查。

3.食堂、实训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指定专人负责开窗通风工作,并做好记录。

4.学校每天对各班教室、各专用实训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对班级评比的内容。

二、消毒制度

1.学校应根据需要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等,配齐抹布等工具。

2.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师生消毒知识、消毒器具使用与操作要点的培训,根据不同季节向学生宣传预防传染病相关知识。

3.发现一例传染或疑似病人,根据具体情况让其回家休息、治疗或直接送往医院。病人所在教室用5%含氯消毒剂彻底对地面、桌面、门把手、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呼吸道传染病,可采取紫外线照射对空气进行消毒。

4.学生及教师患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进行彻底消毒。如各种用具和用品都要用消毒水浸泡或擦洗,不耐湿物品要用日光曝晒,加强室内通风,必要时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诊治医院开据疾病痊愈、解除隔离证明,在经学校医务室同意后方可回校。

5.对患者(传染病)所在班级和与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要进行检疫。隔离和观察检疫期间学生不许串班,取消大型集会活动,检疫期满后方可解除隔离。

6.对原因不明的高热、腹泻的学生,在隔离室或医务室内等待医院来接。

7.教师员工在家中发生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医务室,以便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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