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发生在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江都区政协原副主席袁中飞(无党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9年3月,袁中飞在担任江都市(区)副市(区)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期间,先后违规收受下属蒋某、某工程咨询公司老板孙某某、某饭店老板沈某某所送礼品礼金计18.50万元。其中2012年12月之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计11.10万元,多发生在春节期间。此外,袁中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袁中飞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原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远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前,陈远海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工程建设企业项目经理王某某所送礼金计2万元、高档香烟4条。此外,陈远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陈远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江都区仙女镇人大副主席兼横沟村党委书记周刚、横沟村原会计站站长颜春梅违规报支香烟费用问题。经周刚与颜春梅商议,将2014年至2018年横沟村在春节值班、环境整治、秸秆禁烧、征兵等工作中违规购买香烟的费用计3.88万元,在该村账外保管的经费中列支。周刚、颜春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平山乡综合管理大队大队长孙书民违规收受烟酒等问题。2018年春节前,孙书民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辖区内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李某某以拜年名义赠送的白酒1箱、香烟2条,价值2780元。此外,孙书民还存在违规接受李某某宴请问题。2019年12月,孙书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所得。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文昌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朱仕海等人违规发放年终福利问题。2017年、2018年春节前,朱仕海与村委会主任吴志娟、时任会计胡仁昌共同商议,通过虚开发票的手段从文昌社区财务账上分别套取1.26万元、1.44万元作为年终福利违规发放,计2.7万元。朱仕海、吴志娟、胡仁昌每人领取0.5万元。朱仕海、吴志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胡仁昌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用工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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