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科室: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厅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深刻汲取近期省纪委通报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教训,将纪律红线真正入心入脑,确保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切实履行责任。各支部、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尤其是要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全校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通知通报精神,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把清廉过节各项要求落细落实,以实际行动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各种自媒体散播不良信息。
二、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带头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自觉抵制大讲排场、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和防控。校纪委将采取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严肃追责问责,营造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环境。
学校纪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举报电话是:0514-80827787。
中共扬州生活科技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