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校属各支部、各部门:

2018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弘扬廉洁从教、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现就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强化责任担当

各支部要切实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尤其是要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和教职员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对党员和教职员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体教职员工要坚决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二、严明纪律,严守纪律红线

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要严守纪律和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请、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2)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单位、服务对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月饼、贺卡、购物卡等节礼,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4)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7)严禁传播小道消息、转发网上不良信息。

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排查可能出现作风和廉洁自律问题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和防控,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坚决制止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校纪委将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四风”问题坚决防反弹、防变异、防松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发挥震慑警示作用,维护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514—80827787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纪委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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