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学生仪容仪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各团总支、团支部、各位同学:
为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中职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特对我校学生的仪容仪表作出如下要求:
一、仪容仪表整体要求: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职生身份。
二、具体要求:
(一)发型标准:
1、男生发型: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不得染发、烫发、接发,做到前额处不过眉毛,后部头发不能遮衣领,鬓发不遮耳朵,鬓角不超耳垂,不留怪发型(头发故意矗立、掏空等)。
2、女生发型:头发整齐清洁,不烫发,不染发、不得披头散发。要求前额流海不过眉,不梳怪发型。
(二)穿戴标准:
1、不穿背心、吊带衫、超短裤/裙、低胸装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奇装异服,校服拉链至少拉上2/3。
2、在校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进入教学区。
3、不佩戴各种饰物(包括项链、手链等)。
4、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抹口红,不得涂指甲油,不留长指甲。
5、平时出入校门自觉佩戴校牌,校牌上不得粘贴各类图案、饰物,主动接受学校进行仪容仪表检查。
三、实施过程:(时间:5月15日—5月26日)
1、班主任自查:(第十四周)要求:班主任在班上统一对学生仪容仪表提出明确要求,班主任对本班头发不合要求的学生,动员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理发;班主任亲自检查整改后的头发,把检查整改结果记录在五月份月报表上。
2、学校机电信息系团总支、烹饪旅游系团总支组成仪容仪表联合检查小组,对全校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规范性检查。(第十五周)具体分工如下:一组由机电信息团总支吴伟薇老师、黄慧君老师、顾启鸣老师分工检查本系班级;二组由烹饪旅游系团总支张玉晗老师、李阳阳老师、梁翠翠老师分工检查本系班级。
四、相关处理规定
1、若有下列情形,将处以处分。
① 对于仪容仪表不规范的学生,一经发现,限期整改,对无视校纪校规的学生处将按相关规定处以通报批评、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② 凡顶撞老师者,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
2、凡因仪容仪表受到处分的班级,扣班级考核分。
二○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