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5+X+1”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省局《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和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经过5年不懈努力,学校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纪律约束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刚性有力,党风廉政教育逐步深化,反腐倡廉制度比较完善,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和据腐防变能力切实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5+X+1”体系进一步健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一)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1.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2. 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五个能力”,树立职业学校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协办单位:各支部、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3. 严格抓好《廉政准则》的落实,重点纠正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段廉洁自律工作。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4. 强化执纪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和自由主义现象。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科、各支部
完成时限:2017年
(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5. 狠抓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协办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各支部
完成时限:2017年
6、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落实省局 “十项规定”,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深入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精简会议,坚决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行为,严肃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制度,从严清理和控制办公用房建设。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7.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7年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8. 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7年
9. 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纠风工作监督制度,深化民主评议工作。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三、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四)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10. 严肃查办发生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败堕落、失职渎职案件。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11. 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人事管理、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五)建立健全案件受理机制
12.建立和完善廉情梳理分析制度。建立信访举报信息汇集出来、定期分析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梳理有关案件线索。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5年
13.进一步规范案件举报受理工作。完善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收信等级、甄别、送阅审批、转办催办制度。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5年
14.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或组织核实,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警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六)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
15.完善查办案件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案件初核、立案、案件调查、案件审理、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5年
16.严格执行办案工作纪律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5年
17.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行典型案例剖析和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四、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
(七)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内容
18.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7年
19.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加强对以党章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局规章制度的学习制度,切实强化法纪意识,提高法纪素养。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协办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20.开展廉洁从政从教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开展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确立以人为本、为人师表的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培养健康情感、消除不良心理、塑造健全人格,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协办单位:各支部
完成时限:2017年
(八)不断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
21.不断坚持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形式,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学习日、警示教育周、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月等制度。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7年
22.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坚持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定期上廉政党课等制度。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协办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23.建立和完善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过程中廉洁从政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积极探索建立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廉政培训、廉政报告“四位一体”制度。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协办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24.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具有职业学校特色的廉政文化园地,进一步完善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5年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工作
(九)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25.加强制度建设的梳理规范,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对制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对于设置不科学、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有关制度及时进行了纠正,对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加以修改完善。建立制度备案审查机制,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7年
2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重点完善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5年
27.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28.深化校务公开。健全权力事项公开制度,完善人事任免、职称评定、课时费、奖学金等群众关注事项的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协办单位:教务处、学生处
完成时限:2017年
29.深化党务公开。探索建立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形式,细化党务公开内容、时限、程序。
牵头单位:各支部
完成时限:2017年
30.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廉情梳理分析、廉政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标准,健全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坚持查控结合、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5年
(十)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
3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5年
32.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和实习设备的采购、经费使用管理、培训考核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管理。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协办单位:财劳科、总务处
完成时限:2017年
六、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十一)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
33.各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总体工作中之中,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十二)严格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
34.切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保证有分管领导、有管理部门、有专门人员。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强化自我监督和纪律约束。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5年
(十三)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
35.抓好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职责,搞好任务分工,加强分类指导,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各部门按照抓业务必须抓廉政的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把预防腐败要求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
36.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将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评价范围,每年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7年
37.加大问责力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