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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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提高学校民主化管理水平,及时听取和解决学校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推动学校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时间及领导
每周三下午2:30~5:00为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时间(节假日除外),由学校当周值班的校领导负责接待工作,由办公室做好接待记录。
二、接待地点
各轮值校领导办公室。
三、接待对象
全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群众。
四、接待事项
全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
五、接待要求
1、负责接待的校领导要按时到位,耐心听取接待对象所反映的各种问题,热情接待,做到不敷衍,不推诿,努力给群众满意答复。
2、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需集体研究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解决。
3、尊重来访者的意愿,保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六、“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自本学期第十六周起实施。
附件:本学期校领导值班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
本学期校领导值班表
周 次 | 轮值领导 |
十六周 | 高洪树 |
十七周 | 袁建中 |
十八周 | 吴 健 |
十九周 | 李东岩 |
二十周 | 聂 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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