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幸福中国梦”书法摄影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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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用生动形象的艺术形式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充分展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和精神风貌,根据省局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近期学校举办“幸福中国梦”书法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应紧扣时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
2、书法作品:毛笔、硬笔,书体不限,毛笔不超过四尺整宣(1.36M×0.68M),竖幅,不需装裱,附释文;硬笔不限。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数码、胶片任选,电子文件(jpg格式,不低于800万像素,大小不低于3M)和纸质照片同时报送,纸质照片精放至10寸。纸质照片背面右下方须注明作品文件名(与提交的电子文件名称相同)、作品题名,组照标明顺序。
4、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纪实类照片内容须真实合法,作品中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事宜,均由投稿者自负。
二、奖项与要求
1、作品奖:书法、摄影作品各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推荐到省局参加展评。
2、个人每类作品限报2幅,各支部将选送作品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于5月10日前统一报工会潘恩骥处。
3、送展作品一律不退还。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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