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校园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生活科技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校园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校园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HKJXX-202112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为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校园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32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1、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1年12月8 日-2021年12月15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0日 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胡亚威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 下午3:0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亚威   

电话:0514-87986776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联系人: 芮老师

电话:0514-80827798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中路579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为严格执行好国家、省、市及本单位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供应商相关人员(仅限1人),须持本人行程码、健康码(有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另需提供有效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核对无误及体温测量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有最新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出台,按最新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执行)

4、凡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相关人员,需携带《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单位承诺书》原件出席,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防疫告知函》,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