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为确保房屋拆除工程实施单位选择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现将原教学楼、办公楼、男生宿舍北楼、大海情饭店等四个拆迁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地下桩基、构筑物拆除工程公开招标拆除单位,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2、地 址:扬州市文昌中路579号
3、项目概况:
序号 | 地块名称 | 四至范围 | 建筑面积 (㎡) | 报名保证金 (万元) | 备 注 |
1 | 教学楼 | 校园内 | 2310.1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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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办公楼 | 校园内 | 124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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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男生宿舍 北楼 | 校园内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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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海情饭店 | 校园内 |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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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计 |
| 405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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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8月上旬
二、报名要求
1、四个地块统一投标。
2、报名单位须具备房屋非爆破拆除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已在扬州市建设局备案;
3、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拆除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书中四项指标(见附件)由投标人自己填写;
5、投标人自己编制拆除方案;
6、投标人必须按约定金额缴清之前在本校中标项目中的所有费用;
7、投标书和拆除方案必须加盖公司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一同密封于档案袋内投标;
8、满足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2年6月25-28日来我校总务处领取招标公告及报名材料。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者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我校总务处报名投标。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拆除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7、报名保证金:工程结束时结算;未中标人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报名人按照招标人设置的标书样本进行编标,将编好的标书和拆除方案装入完好的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于2012年6月28日下午5点前送到。我校总务处。
五、评标
招标单位在投标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评标小组,从高到低,排出名次,高者中标。我校将于开标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另行通知退还保证金。
中标者须在中标后按投标书约定时间将承诺的残值费及安全保证金、渣土清运保证金足额缴纳,逾期将没收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单位将以评标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纪律
报名人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凡有串标或干扰他人投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并全额没收报名保证金。
联系人:董元良 胡 明 电话:80827799
招标单位: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投 标 书
我公司决定参加扬州生活科技学校的 拆迁地块建筑物、地下桩基、构筑物拆除工程投标,并做到以下各项:
一、按拆除建筑物 元∕㎡缴纳残值费;
二、确保在中标后五日内一次缴纳残值的总额;
三、缴纳安全保证金 万元,于中标后五日内缴齐;
四、缴纳渣土清运保证金 万元,于中标后五日内缴齐;
五、保证不将拆除工程转让他人,在拆除中做到依法、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等事故的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六、我公司若中标,保证为公司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购买安全保险。
七、我方如违约,同意将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部由招标方没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报 名 资 料 审 核 表
报名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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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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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材料 | 营业执照 | 原件( )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 | 原件( ) | |
被授权人身份证 | 原件( ) 复印件是否盖章( ) | |
拆除资质证书 | 原件( )复印件(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原件( )复印件( ) | |
建设局备案手续 | 原件( )复印件( ) | |
保 证 金 | 到帐: 万元 | |
报 名 时 间 | 2012年 月 日 | |
承 办 人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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