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校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8〕31)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安全防范,严格落实责任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平安校园。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当作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相关部门要迅速对前期安全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拿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关于安全检查结果的通报》(校党政办发〔2018〕23号))

三、继续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持续不断地开展自查自纠,对门卫、安保、水、电、燃气、消防等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安全薄弱领域持续关注,要逐一检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格安全规范操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杜绝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各部门要积极完善应急管理工作预案,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制定周密完善的对策举措,确保响应及时,应对有力,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