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省局纪检组发出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节日廉政教育。各单位节前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办国办、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学习省局《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十项纪律规定》,使每个同志都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增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要紧密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严起,带头执行中纪委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省纪委“九个严禁”和省局《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十项纪律规定》,既要管好部属,又要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以模范行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部门将搞好跟踪督查,通过廉政监督电话、邮箱、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严肃查处。节假日党风廉政举报电话:80827775.

附:省纪委监察厅通知主要精神.doc

    省局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十项纪律规定.doc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知主要精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