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博大厦第14层教室装饰工程施工招标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拟对蕴博大厦第14层教室装饰工程进行装饰、安装施工,现根据管理要求,拟对其本项目承包单位进行招标,须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本工程为扬州生活科技学校蕴博大厦第14层教室装饰工程,装饰面积约770m2,地面铺装以800*800地砖为主,墙面1.2M以下为300*600墙砖,1.2M以上为乳胶漆,天棚教室部分采用原顶刷灰色乳胶漆,过道、会议室及八教室顶面为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及600*1200矿棉板吊顶,及配套电气安装。

2、招标方式:采用在扬州生活科技学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投标前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

3、主要质量及工期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不需创建文明工地。总工期为 25 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 7 23 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63.29+0.35(见如下第4条)  万元,即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次项目除预算中包含的费用外,招标代理费用为2000元,评委费为1500元,总计3500元,此费用由中标单位缴纳,缴纳后由甲方签发中标通知书。

二、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正常经营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主要承包内容  

1、施工承包内容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装饰、安装等施工内容。

2、扬州生活科技学校门卫房工程位于位于扬州市文昌中路579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报告,投标人均需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不能影响校内的正常的办公和工作以及清洁等因素,采取必要的施工措施,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所有投标人在获取投标资料时自行考察现场,方便施工,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投标人自行承担考察费用及风险,对考察施工现场获取的信息,投标人均需充分考虑其对施工的影响。

4、所有投标人拟参加本单位的本项目招标活动,应于2016年7月22日上午11:00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承诺书以作为对本工程招标的响应。

5、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获取资料后2日内提出疑问,招标人将于2日内进行答疑并告知所有投标人。

四、投标报价及评标

1、投标人报价应为完成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2、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为参考式样,投标人须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自行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16年6月)、其它相关的工程造价法规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计取基本费。本工程投标采用新点智慧计价软件。

3、招标人将根据各方报价及单位资信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评标方法:(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合理低价法。

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暂列金额、暂估价项目等按相关规定调整外,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及人工单价等风险因素不调整。

5、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

6、投标有效期45天。

五、付款方式

完成本工程所有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审核后一周内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无息)。

六、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及其附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最近六个月的保险证明材料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4、商务标(投标报价及其组成);

5、投标单位针对该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

注:开标室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报价总分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分,每低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本次招标确定的过高或过低的投标单价的具体标准为:

以偏离招标人预算中单价的15为标准:

当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且低于各投标单位平均价5% 的投标单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A.工程内容是否完整;

B.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A.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C.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D.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等特殊要求,确定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

E.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投标文件中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单价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低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

1)招标人预算价格;

2)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

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及按照上述补正规定应计入成本评审的调增部分的差额,其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愿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7 月22日15:0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总务处。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一副,投标光盘一张,其中必需包含投标函及其附件、新点智慧计价文件电子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慧   胡明  电话:15252571300    15995112780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2016年 7 月 15日

附件:蕴博大厦第14层教室装公告.doc

             蕴博大厦第14层教室装饰工程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