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办及化妆室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拟对新招办及化妆室装饰工程进行装饰施工,现根据管理要求,拟对其本项目承包单位进行招标,邀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本工程位于扬州市文昌中路579号,装修面积约100m2,主要包括天棚、墙面、地面装饰工程等。

2、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投标前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

3、主要质量及工期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不需创建文明工地。总工期为 30 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 5 10 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3.93  万元,即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次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及代理等招标费用计3000元,施工图设计费用计5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二、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

3、正常经营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主要承包内容  

1施工承包内容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装饰工程。

2新招办及化妆室装饰工程位于位于扬州市文昌中路579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投标人均需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办公楼的内正常的办公和工作以及清洁等因素,采取必要的施工措施,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所有投标人在获取投标资料时自行考察现场,方便施工,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投标人自行承担考察费用及风险,对考察施工现场获取的信息,投标人均需充分考虑其对施工的影响。

4、所有投标人拟参加本单位的本项目招标活动,应于2016年5月4日上午9:00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承诺书以作为对本工程招标的响应。

5、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获取资料后2日内提出疑问,招标人将于2日内进行答疑并告知所有投标人。

四、投标报价及评标

1、投标人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2、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为参考式样,投标人须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自行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16年3月)、其它相关的工程造价法规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计取基本费,增加费。本工程投标采用新点智慧计价软件。

3、招标人将根据各方报价及单位资信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评标方法:(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综合评估法。

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暂列金额、暂估价项目等按相关规定调整外,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及人工单价等风险因素不调整。

 6、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45天。

五、付款方式

完成本工程所有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审核后一周内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无息)。

六、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及其附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最近六个月的保险证明材料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4、施工组织设计;

5、商务标(投标报价及其组成);

6、项目经理业绩。

注:开标室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一)合理低价法

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10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5分。

是否低于成本评审方法:

设低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的取值范围为95%~98%之间的数值(每0.5一档)。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综合评估法:(100分)

①工程质量(满分5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质量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时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质量的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分;

②施工工期(满分3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③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必须达到应得分的6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施工组织设计被视为不可行。当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该施工组织设计也将被视为不可行。

按以下项目及分值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施工总体部署3分;

[2]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4分;

[3]主要施工方法4分;

[4]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3分;

[5]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2分;

[6] 施工平面布置图2分;

[7]为完成本招标工程需制定的其它措施或方案等2分;

此处计分方法(技术评委评分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平均后的得分为其技术标得分)。

④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2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5分,有效期二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拟投入项目经理承担过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办公楼内装修工程为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3分,省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安全文明工地奖项项目业绩,无需类似工程。

项目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未注明中标项目经理、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盖章备案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核验证明);2、施工合同;3、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报告(安全文明工地奖项不需提供本项材料);4、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获奖证书或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有关获奖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证明材料,且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所注明的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加分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则应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有关证书、业绩有效期从其所提供证明材料中最近的日期开始推算(以本次开标日期为准对年对月)。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⑤投标报价 70分

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7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5分。

是否低于成本评审方法:

设低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的取值范围为95%~98%之间的数值(每0.5一档)。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愿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5 月8日下午2:3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扬州生活科技学校会议室。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一副,投标光盘一张,其中必需包含投标函及其附件、施工方案电子版、新点智慧计价文件电子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明   电话:1599511278   0514-80827799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2016 4 29

附件:新招标及化妆室招标整套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