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根据省局苏安监纪〔2015〕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对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省委和省局有关规定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加强思想教育,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周”活动精密结合起来,贯穿始终,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自己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上率下。

二、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认真对照《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国家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查摆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修正。各支部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重点,组织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三、严肃执纪问责。纪检室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要严格执纪,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80827775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纪委

2015 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