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科室: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4日~6日(星期六~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4月3日上午学校将组织师生进行清明祭扫(培训班学员除外),下午班级若无活动安排,学生可以离校,4月6日晚自习正常。

三、学生处要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按时返校,统计好不回家学生名单,做好统一管理;保卫科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到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四、放假期间,各科室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党政办

2015年3月24日